2019年药学院研究生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考核结果公示通知
发布人:邓鸿
发布日期:2020-01-20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研〔2018〕1号)、《中山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定》(中大研院〔2019〕167号)的相关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2019年度考核工作。我们根据工作安排,经导师自评和民主评议后,2020年1月16日药学院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药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门委员会审议,现将2019年药学院研究生导师履行“立德树人”职责情况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时 间:2020年 1月 20日-2020 年 1 月25日
地 点:中山大学药学院109办公室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请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 药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门委员会提出申诉或质疑。
联系人:邓鸿; 联系电话: 020-39943009
欢迎教职工评议监督。